障碍灯选型及设置方案
1、民航有关规定
国家民航标准对障碍灯的设置作了详细规定,现摘录有关重点如下:
① 必须在物体的顶部设一个或几个障碍灯,如烟囱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构筑物,顶部障碍灯必须位于顶端
下1.5米至3米之间。
② 如物体的顶部高于周围地面45米以上,必须在中间层加设障碍灯。这些加设的中间层障碍灯的间距必须
在顶部灯与地面间的每层灯距尽可能相等。采用低、中光强障碍灯,灯间距必须不超过45米。
设置障碍灯层数N=H(物体高度)米/45米(灯的间距)
③ 外形广大的建筑物,设置的障碍灯应能从各个方面看出物体的轮廓,水平方向也可参考以45米左右的间
距设置障碍灯。
④ 高于150米的超高物体,在其顶端必须设置高光强障碍灯,并且应以中、高光强障碍灯组合使用,以显
示其存在。
2、各种光强障碍灯的选用(H为物体高度)
通常:45米<H<60米,采用低光强GZ-6型航空障碍灯;
60米<H<105米,采用中光强GZ-7型或GZ-75型或GZ-155型组合使用;
105米<H<150米,采用高亮度中光强GZ-75型和高光强GZ-155型组合使用;
H>150米,采用中、高光强GZ-155型或GZ-90型组合使用;
灯器采用上海泰蕾航标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GZ系列长寿命航空障碍灯。
3、障碍灯的有效光强分别为:
① 低光强障碍灯有效光强150cd,红色闪光或常明;
② 中光强障碍灯有效光强1600cd,一般为红色闪光;
③ 高光强障碍灯有效光强4000cd,一般为白色闪光(背景强度<50cd)。
4、防雷保护
① 顶端设置的航空障碍灯,应安装避雷器,避雷器部分应与避雷带等设施紧密连接。
② 建筑物中间部位安装的航空障碍灯,需采用金属网罩加以保护,并与灯具的金属部分均作接地处理。 |